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现对中心中试基地-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师范大学精细化学品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总投资3000万元,建筑物为三层结构的综合车间一座,占地面积2160m2。
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0736B,厂址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镇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舜兴路以东,法人代表石锡峰,联系方式:0531-86182652,本公司主要产品为丙烯酸钾(1000t/a)和AF型消泡剂(300t/a)两个产品。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生产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本项目生产厂房位于济南化工产业园区内,用地属于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烟气经除尘措施处理后外排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产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为0.88m3/d,暂存于项目自建的废水收集池内,定期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噪声设备主要为真空泵、循环水泵、凉水塔等,经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措施后,对厂界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弃物为氢氧化钾包装袋和实验室废液,产生废弃物由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代为处置。危险废弃物预计处置量均为0.5t/a。
该项目产生的“三废”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新材料产业科技园
联系电话:0531-58620590
E-mail:376028634@qq.com
信息公开时间:2018年10月12日